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那么,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可以协商分期还款吗?

网友咨询:借条如果原告对方不同意协商分期还款,而我又没有能力还那么怎么办?

湖北天泓律师事务所孙盼律师解答:

没写还款日期只是形式要件欠缺,不影响实体部分的,借条没有约定还款期限,你可以随时进行索要。一般说来,没有写明还款期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主张;

诉讼时效从第一次主张之日起3年,一直没有主张的,诉讼时效最长20年,也就是一张借条,你20年都没有主张,那就超过诉讼时效,法律不予保护。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无还款日期的欠条,双方是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的,协商好后要签订分期还款协议,如果协商不成的,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还款,但要给予合理的期限。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合同变更条件】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零六条 【借款的返还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孙盼律师解析: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以及第六十一条:“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之规定,在借款合同未约定还款期限的情况下,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方在合理期限内偿还。

此处的合理期限与借款金额有关,借款当时双方商议的借款目的等有关,但出借方是权利人,只要出借方给予借款方相对合理的期限并通知到对方,对方就应当在此期限内偿还,否则出借方可以要求借款人承担违约责任。

借款的诉讼时效是三年。依据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规定如下: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关键词: 欠条 还款 分期